藝人陳盈潔被控以妹妹陳郁心名義簽本票向人借280萬元,檢察官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她,陳盈潔否認犯罪,辯稱本票是債權人邱姓男子叫她姊簽的,台北地院今天依教唆犯重判陳盈潔3年2月。可上訴。 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,向邱商借200萬元,後來追加280萬元,邱認為金額不低,希望能有人作保;檢方指控,陳盈潔與姊姊陳乃嘉考慮後,以妹妹陳郁心名義在本票上簽字,被邱控告偽造有價證券。
/ ?; B) H+ y$ _5 T' F* v K2 \陳盈潔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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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a! G! ?) Y/ E; A邱姓男子曾出庭表示,陳盈潔先後向他借過700多萬,還表示與陳盈潔的姊姊陳乃嘉、妹妹陳郁心都不熟,更不滿意陳盈潔事後在外面亂講話。 陳盈潔始終否認本票的簽名與她有關,辯論庭後還說「舉頭三尺有神明」;陳乃嘉審理中出庭作證保護妹妹,證稱當時是邱希望陳盈潔在本票上面簽上「陳郁心」,她為此跟陳盈潔吵了一架,之後決定自己在本票上簽上「陳郁心」3個字,想將法律責任一肩扛。 事實上,陳乃嘉因這張爭議本票被法辦,早於2014年因自首而獲減刑,被判1年7月、緩刑3年確定,台北地院認定陳乃嘉冒簽本票,是受陳盈潔所指使,依教唆犯重判她。 陳盈潔在演藝圈40多年,知情人士表示陳盈潔欠很多藝人錢,「每次用大姐大,搏感情方式拖延還款,要大家等她還錢,沒想到,拖很久還是沒還,聽過欠10萬數年。」 . q0 `7 E) I& l9 [/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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